【行業資訊】數字化轉型知識方法系列之六:新型能力的六大視角
發布時間:2021-01-18 文章來源:鴻宇科技 瀏覽次數:1809
數字化轉型過程就是一個系統性創新的過程,應對轉型和創新引發的高度不確定性,相關方最迫切需要提升的是應對挑戰、搶抓機遇的新型能力。數字經濟時代的新型能力就是數字化生存和發展能力,就是為適應快速變化的環境,深化應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建立、提升、整合、重構組織的內外部能力,賦能業務加速創新轉型,構建競爭合作新優勢,改造提升傳統動能,形成新動能,不斷創造新價值,實現新發展的能力。
新型能力建設應按照價值體系優化、創新和重構的要求,貫穿數字化轉型全過程,全方位牽引數字化轉型的相關活動。新型能力視角包括與價值創造的載體有關的能力、與價值創造的過程有關的能力、與價值創造的對象有關的能力、與價值創造的合作伙伴有關的能力、與價值創造的主體有關的能力、與價值創造的驅動要素有關的能力等六個子視角,如圖所示。
一、 與價值創造的載體有關的能力
組織應打造與價值創造的載體有關的能力,主要包括產品創新能力等,加強產品創新、產品研發過程創新,以不斷提高產品附加價值,縮短價值變現周期。
產品創新細分能力包括但不限于:
a) 產品數字化創新能力,即利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加強產品創新,開發支持與用戶交互的智能產品,提升支持服務體驗升級的產品創新等能力;
b) 數字化研發設計能力,即利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強化產品研發過程創新,開展面向產品全生命周期的數字化設計與仿真優化等,提升并行、協同、自優化研發設計等能力。
注:產品通常是指組織或個人提供給社會,能夠被其他組織或個人接受或使用,能夠滿足其他組織或個人某種需求的任何東西,包括有形的物品、無形的服務、信息、組織、觀念或它們的組合。
二、與價值創造的過程有關的能力
組織應打造與價值創造的過程有關的能力,主要包括生產與運營管控能力等,縱向貫通生產管理與現場作業活動,橫向打通供應鏈/產業鏈各環節生產經營活動,不斷提升信息安全管理水平,逐步實現全價值鏈、全要素的動態配置和全局優化,提高全要素生產率。
生產與運營管控細分能力包括但不限于:
a) 智能生產與現場作業管控能力,即實現生產全過程、作業現場全場景集成互聯和精準管控,提升全面感知、實時分析、動態調整和自適應優化等能力;
b) 數字化運營管理能力,即實現運營管理各項活動數據貫通和集成運作,提升數據驅動的一體化柔性運營管理和智能輔助決策等能力;
c) 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即實現覆蓋生產全過程、作業全場景、運營管理各項活動的信息安全動態監測和分級分類管理等,提升信息安全防護和主動防御等能力。
三、與價值創造的對象有關的能力
組織應打造與價值創造的對象有關的能力,主要包括用戶服務能力等,加強售前需求定義、售中快速響應和售后延伸服務等全鏈條用戶服務,最大化為用戶創造價值,提高用戶滿意度和忠誠度。
用戶服務細分能力包括但不限于:
a) 需求定義能力,即動態分析用戶行為,基于用戶畫像開展個性化、場景化的用戶需求分析、優化與定位等能力;
b) 快速響應能力,即以用戶為中心構建端到端的響應網絡,提升快速、動態、精準響應和滿足用戶需求等能力;
c) 創新服務能力,即基于售前、售中、售后等的數據共享和業務集成,創新服務場景,提升延伸服務、跨界服務、超預期增值服務等能力。
四、與價值創造的合作伙伴有關的能力
組織應打造與價值創造的合作伙伴有關的能力,主要包括生態合作能力等,加強與供應鏈上下游、用戶、技術和服務提供商等合作伙伴之間的資源、能力和業務合作,構建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的協作網絡,形成良性迭代、可持續發展的合作生態。
生態合作細分能力包括但不限于:
a) 供應鏈協同能力,即與供應鏈上下游合作伙伴實現在線數據、能力和業務協同,提升整個供應鏈精準協作和動態調整優化等能力;
b) 生態共建能力,即與生態合作伙伴實現在線數據、能力和業務認知協同,提升整個生態圈資源和能力的按需共享、在線智能交易和自學習優化等能力。
五、與價值創造的主體有關的能力
組織應打造與價值創造的主體有關的能力,主要包括員工賦能能力等,充分認識到員工已從“經濟人”、“社會人”向“知識人”、“合伙人”轉變,不斷加強價值導向的人才培養與開發,賦予員工價值創造的技能和知識,最大程度激發員工價值創造的主動性和潛能。
員工賦能細分能力包括但不限于:
a) 人才開發能力,即以價值創造結果為導向開展人才精準培養、使用和考核,提升人才價值全面可量化、可優化等能力;
b) 知識賦能能力,即為員工提供平臺化知識、技能共享和個性化知識、技能服務,幫助員工快速提升勝任力,培養員工差異化技能,提升員工創新創業等能力。
六、與價值創造的驅動要素有關的能力
組織應打造與價值創造的驅動要素有關的能力,主要包括數據開發能力等,將數據作為關鍵資源、核心資產進行有效管理,充分發揮數據作為創新驅動核心要素的潛能,深入挖掘數據作用,開辟價值增長新空間。
數據開發細分能力包括但不限于:
a) 數據管理能力,即開展跨部門、跨組織(企業)、跨產業數據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數據分析、集成管理、協同利用和價值挖掘等能力;
b) 數字業務培育能力,即基于數據資產化運營,提供數字資源、數字知識和數字能力服務,提升培育發展數字新業務等能力。
本部分內容主要來源于團體標準 T/AIITRE 10001-2020《數字化轉型 參考架構》
【責任編輯:李沐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