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2-03 文章來源:鴻宇科技 瀏覽次數:1600
01發展趨勢
顛覆性科技創新排浪式涌現
當前,以數字科技為代表的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方興未艾,在一些數字科技不斷成熟,產業不斷轉化的同時,不斷有新的顛覆性科技創新涌現出來,展現出催生新產品、新模式、新業態、新產業的巨大潛力。顛覆性的數字科技及其帶動的商業模式和產業業態創新不但會在中短期形成戰略性新興產業、帶動經濟增長,而且隨著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持續深入推進,還會形成代表更長期發展方向的未來產業。科技發展的方向具有很高的不確定性,后發國家和地區與先發國家和地區基本處于相同的起跑線上,這就為后來者帶來“換道超車”的機遇,不斷會有初創企業誕生并迅速成長為行業巨頭。
對大型高科技公司反壟斷加強
數字產業是典型的網絡效應產業。由于直接網絡效應、間接網絡效應和跨邊網絡效應的存在,使得使用一種產品(服務)、一種技術、一個平臺的用戶數量、互補品數量或供應商數量越多,則該產品(服務)、技術或平臺給它的參與者帶來的價值就越大,因此會不斷地吸引更多的參與者,形成正反饋機制,最終出現“贏家通吃”的局面,行業中一兩家企業占有絕大多數市場份額。大型高科技公司(Big Tech)的規模和數量也成為一個國家數字經濟發展水平的重要標志。總體來看,市場份額向大型高科技公司的集中具有有利的一面,譬如數據的集中有利于更好地挖掘數據價值,也有利于通過集聚優秀人才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的發展,但是近年來,大型高科技公司的壟斷和對競爭的遏制也引起許多國家監管機構的關注。2020年10月,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發布對臉書、亞馬遜、蘋果、谷歌的反壟斷調查報告,其目的是為了保持在數字經濟領域的創新活力,特別是在新的顛覆性創新領域孵化出新的大型高科技公司。美國監管機構的做法必將產生示范效應,對全球的大型高科技公司的發展產生重要影響。2020年11月,為預防和制止平臺經濟領域壟斷行為,我國市場監管總局起草了《關于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數字技術賦能產業的能力增強
與產業端的應用相比,消費端的市場規模大、容錯能力強、專業知識要求低,因此互聯網早期階段的應用主要面向消費領域,如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電商等,國際金融危機之后的新一輪互聯網熱潮,也主要集中于傳統互聯網業務的移動化以及面向消費者的共享經濟、O2O、短視頻、直播等領域。產業領域應用的數字技術長期以工業軟件、自動控制等信息化技術為主,發展速度、規模比較有限,大多數數字經濟巨頭也多出自于消費領域。隨著數字技術的不斷成熟和完善,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的深度融合具備了條件。首先,傳感器、機器人、數控機床等傳統技術更加智能化、精準化,且成本不斷呈現下降的趨勢,具備了替代人工和大規模應用的經濟基礎。其次,在消費互聯網發展過程中,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移動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更加成熟,逐步能夠滿足產業特別是工業生產活動高度精準性的要求。最后,隨著日益廣泛連接的建立與企業的跨界發展,消費領域的數據逐步與產業界數據打通,實現跨產業互聯和從產品研發設計到用戶使用的全生命周期的數據循環。隨著消費互聯網數字紅利和流量增量的耗盡,產業互聯網將成為數字經濟發展的新藍海。
國家間圍繞數字經濟競爭加劇
數字經濟既是當下國民經濟中增速最快、最具活力的新動能,也代表著未來的產業發展方向,數字經濟的發展速度和水平將影響未來世界各國的經濟地位和產業話語權。由于數字軟硬件設施和服務系統滲透到國民經濟、社會生活和政府治理的方方面面,伴隨著海量數據生成和傳輸,一些國家擔心如果不能實現核心數字科技和系統的自主,個人隱私與信息安全、產業安全、政治安全、國防安全等方面會面臨巨大風險。因此,圍繞數字科技和數字產業發展,世界主要國家不約而同地加強布局,不斷推出支持數字經濟發展的法律、戰略和政策,甚至不惜采取違反國際經貿規則的做法對其他國家的技術和產業發展進行遏制。
02 主要問題
得益于良好的數字基礎設施、數量龐大且收入快速增長的人口、強大的制造能力和質優價廉的豐富工業產品等因素,中國數字經濟和平臺企業飛速發展,但是需要看到,我國數字經濟發展也存在不少短板與痛點,這些短板和痛點也是下一步發展中需要重點加以解決的問題。
產業基礎能力不強
盡管我國數字產業的創新能力有了長足提高,但是由于發展時間短、積累不夠,基礎能力不強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精密傳感器、集成電路、工業軟件、操作系統、數據庫等基礎數字產品和服務嚴重依賴進口。在“逆全球化”、科技產業競爭加劇和發達國家加強對高科技出口管制的情況下,我國數字經濟的發展面臨供應鏈斷鏈的威脅,而且由于數字技術廣泛應用的特點,還會產生影響其他產業供應鏈的放大效應。
先進技術存在差距
盡管我國在人工智能領域涌現出一批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企業、在量子通信等前沿技術領域處于世界前列,但是與美國相比仍存在不小的差距。例如,前沿數字科技的基礎理論大多由發達國家的科學家率先提出,新一代信息技術產品或服務原型由發達國家的科技公司原創;人工智能、操作系統等最重要的數字技術開源社區的運營方和主導者是硅谷的基金會和科技公司,我國許多數字科技企業在這些開源軟件的基礎上進行二次創新,對開源社區的貢獻也比較有限。
國際化發展水平低
盡管我國已涌現出阿里巴巴、騰訊、百度、字節跳動、美團點評、滴滴等市值或估值超千億美元的互聯網公司,但總體上看,這些互聯網巨頭的市場主要是在國內,國際業務比重低,只有抖音國際版TikTok等少數應用在國外比較流行、擁有數量較大的海外用戶。相比之下,谷歌、亞馬遜、蘋果、臉書等美國數字高科技公司進入世界許多國家并成為熱門應用,國際業務收入在其營收中占有很高比例。
法律制度環境不完善
長期以來,我國對數字經濟的發展秉承“包容審慎”的監管原則,較為寬松的發展環境對數字經濟的高速增長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數字經濟有關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正成為數字經濟進一步發展的掣肘,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數字技術的不合理應用可能會造成破壞性的影響。從國內看,由于缺少相應的法律規定,一些數字業務難以開展,例如,對數據確權法律的缺位造成數據交易難以推進;法律規定的缺位還會加大一些數字業務創新可能帶來的社會風險、金融風險,比如曾經火爆的P2P金融業務。從國際看,數字領域的法律缺位會造成我國在未來數字經濟國際規則制定和我國數字企業國際化中處于不利地位。
數字經濟發展不平衡
雖然我國數字經濟發展速度快、數字經濟總量大,廣義的數字經濟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達到36.2%,但數字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問題非常突出。從產業的地域分布來看,我國數字企業主要集中于一、二線大城市,未來數字經濟的持續高增長可能會進一步拉大地區間的經濟差距。從消費者使用情況看,我國數字經濟的用戶集中于城市地區,農村地區、老年人的智能終端普及率和互聯網服務的使用率較低,數字服務的快速擴散可能會形成人群之間新的數字鴻溝,比如老年人在支付、打車、健康碼等方面就遇到了很大困難。從企業數字化轉型情況看,我國既有數字化水平世界領先的企業,同時也存在大量缺少互聯網意識、數字化投入少、數字化人才匱乏、數字化水平低的企業。
03 十四五”時期我國數字經濟發展的原則
補短板與鑄長板并重。
既要針對我國在數字產業鏈的關鍵環節發力,突破芯片、操作系統、工業軟件等基礎性技術瓶頸,減輕對國際供應鏈的依賴,擺脫受制于人的局面;又要緊緊抓住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歷史契機,爭取在顛覆性科技創新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的一些領域實現全球領先。
消費端與產業端并重。
繼續發展面向終端消費者的消費互聯網,這既是我國數字經濟發展的優勢所在,是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要求,也是迎合面向消費者與面向產業的互聯網打通和跨界融合的趨勢;也要抓住新一代數字技術賦能水平不斷提高的機遇,大力推動產業互聯網的發展,在加快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和產業轉型升級的同時,也為我國數字經濟發展創造新的機遇、培育新的大型高科技企業。
自主可控與對外開放并重。
面對當前日益復雜嚴峻的國際環境,要保證我國供應鏈的順暢運行、產業鏈平穩發展,需要解決關鍵數字技術的自主可控,暢通國內大循環;另一方面,也要充分利用全球科技、人才資源和市場,盡可能融入全球價值鏈,既整合全球資源創造、生產優質的數字產品和服務,也要把優質的數字產品和服務提供給全球客戶,形成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
效率效益與包容普惠并重。
既要繼續保持數字經濟的高速增長及其強大的賦能作用,帶動整個經濟的效率與效益提升,也要重視數字經濟發展的包容和普惠性,關注欠發達地區數字技術設施和互聯網服務的覆蓋、關注弱勢群體在數字經濟時代的生活,使數字經濟的發展能夠惠及每一個國民,帶來生活水平的全面改善,成為鞏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成果的重要支撐。
市場機制與制度優勢并重。
數字經濟領域的科技創新、商業模式創新具有高度的不確定性,需要大量企業的試錯找到最終成功的方向,我國數字經濟的高速增長也得益于充分發揮了市場機制作用。在堅持市場發揮決定性作用的同時,也要重視發揮我國的制度優勢,在關鍵核心技術特別是“卡脖子”問題上集中力量攻關、加快實現技術突破。
競爭政策與產業政策并重。
加快確立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激發微觀市場主體的創新創業活力。防范大型平臺企業利用市場優勢地位限制競爭、形成壟斷,對數字經濟的科技和商業模式造成影響。同時也要發揮產業政策的積極作用,對數字領域的科技創新、科技成果的產業轉化、“卡脖子”領域的突破予以重點支持。但是需要注意產業政策作用的范圍和力度,逐步從針對特定行業的選擇性產業政策向完善發展環境的功能性產業政策轉型。
04 “十四五”期間促進數字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
加大數字科技研發投入
加大政府對數字經濟領域的基礎科學、產業共性技術以及“卡脖子”關鍵技術的研發投入。通過提高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進口科研儀器關稅減免等措施,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特別是行業領軍企業加大對基礎研究的投入。支持開源社區發展,吸引國內外企業和高水平數字科技人才加入開源項目。
推動數字技術標準制定
加強政府主管部門、行業協會、領軍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密切合作,推動數字經濟術語、新技術和數據格式、工業互聯網平臺架構等領域的標準制定,加快形成業界共識、實現兼容和互聯互通。積極參與國際技術標準組織的工作,推動更多中國技術標準成為國際標準。
支持科技成果產業轉化
改革大學、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管理體制,使科研人員能夠分享科技成果轉化的收益,增強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的積極性。借鑒國際上比較成熟的經驗,通過國家重大工程、國防采辦等方式為新技術的工程化創造早期市場。通過政府采購、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等方式,為數字科技的大規模產業化提供市場支持,加快技術迭代和成熟。
促進數據開放連接共享
研究制定政府數據開放制度規范,推動企業登記、交通、氣象、信用評價等不涉及國家安全的公共數據向企業開放以及各地區各部門間的數據共享。推動制定數據權利歸屬、數據交易等相關法律制度,建立數據交易市場,鼓勵企業間的數據連接與交易共享。
創造公平競爭發展環境
推動產業政策與國際經貿規則接軌,減少政府對產業發展的不當干預,避免在數字經濟領域出現產能過剩和高端產業低端化問題。密切關注國外反壟斷的最新動態,在堅持包容審慎監管原則的同時,加強對可能造成系統性風險的數字經濟商業模式創新的事前監管,規范大型平臺企業的市場競爭行為,為中小企業的快速成長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完善數字經濟產業生態
推動具有基礎設施性質的平臺模式發展,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開展數字研發、測試、檢驗檢測等設施和設備的開放共享,支持各類機構建立人工智能素材庫、開源社區和數字服務外包平臺,促進個人參與數字經濟的創新創業和就業。加強對企業數字化改造的支持,鼓勵行業性數字經濟平臺、專業化數字解決方案提供商等行業賦能型企業發展。
加強數字科技普惠賦能
加強經濟欠發達地區的數字基礎設施建設,通過智能終端和服務補貼、鼓勵數字龍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等模式,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數字服務使用率,在實現物質脫貧的基礎上,推動低收入人群的“數字脫貧”。保障數字弱勢群體的權利,縮小“數字鴻溝”。
完善數字經濟法律體系
借鑒發達國家數字經濟立法的經驗并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著眼于促進創新、產業發展和國家安全等涉及數字經濟發展的關鍵方面,加快數字經濟重點領域和重點環節的立法工作,在推動數字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保護好人民群眾和國家利益,實現科技向善。